2009年湖南省书法艺术书法教育考试时间科目及分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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整理自:湖南教育考试院 2008-11-22 11:18:38 |
书法艺术和书法教育类
(一)考试科目及分值
考试科目为专业理论知识、临帖、创作;各科满分均为100分,总分300分。
(二)考试安排
报考书法艺术和书法教育类专业的考生凭《专业考试证》、身份证于1月10日到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报到缴费,1月11日考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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